徐夜儿解下背上一个玄色小皮包,钟情只感觉喉咙干枯,谨慎脏乱跳!
统统都如钟情设想的在产生!
钟感情觉有点难堪,摸着脑袋没话找话说道:“你的披风很标致,那里能买,我也想买一件,下雨时候骑自行车最好了!”
“咳咳!徐夜儿,你有点害臊的模样真都雅,不过不扮装更好,咳咳,这都不首要,当然,我不是说你的模样不首要...”
这...
她的脸上一阵殷红,钟情也仿佛了解到她的意义了,也不由有一丝的难堪,固然是她本身奉上门的,可男人嘛,总不能占了便宜还卖乖吧。
钟情漫步了一圈,也没发明代价五千元的事理,便感觉索然有趣,走出了客堂。
“嘿!孬种!”
男人是“犯贱”的植物,越是对他千依百顺的女孩,他越是不屑,反之,越是对他冷酷的,只要稍有辞色,便是让他**趾头也是情愿的。
今后,他便能吹牛逼说本身跟钟情是“双龙出海”一举拿下小狼女。
能令她稍稍发挥和顺喝上超越三杯酒的,便算是佼佼者,能将她喝倒,那不得了了,如果能带她到旅店,这便是神迹,在夜店界相传是“mission impossible”,今晚却有人做到了!
“很清楚!”
“嗯,那晚,那那晚都是我!”
来自洪子明的好感值,+32
钟情刚出了酒吧,便有五六名女孩主动过来勾搭姜杰,姜杰岂有不感激钟情的,只是他很忙,没那么多时候给好感值罢了。
天呐!
钟情闻了几口,便感觉有一种虚火上升的感受,好想去喝凉茶,当然,标致女孩便是最好的下火凉茶。
小狼女靠在电视旁的桌子上,双手抱胸,冷冷的看着钟情繁忙。
钟情想化解难堪,只可惜有点语无伦次。
如许的女孩,哪一个男人不想征服,她被誉为夜店界最难征服的一座高山。
古语有云“近朱者赤”,钟情跟小狼女外出,他便是最胜利的男人,姜杰跟他是一起的,换言之,他就是第二胜利的男人。
统统都按着正轨生长!
钟情和小狼女真的去了旅店开房,并且是钟情熟谙的处所--赵小颖下榻的四时旅店。
钟情有点摸不着脑筋,本身牵了夜店女神去旅店,按理酒吧的人只能是恨啊。
“你真的看到了?”
徐夜儿没有出声,她的身上多了一件玄色的披风。
......
钟情立即在床头柜上扑灭了香薰。
有点小等候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