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是不太好。”因为弄得他只想把人压在床上狠狠地欺负一回。

他们归去找齐正,这第二场还没开端。

时候差未几了,夏奕骋带着赵嘉悦进入疆场。

“我很肯定。”

“噗――咳咳咳……”

夏奕骋给赵嘉悦拿了最小号的迷彩服,但是穿在她身上,还是大了。

夏奕骋一脸严厉地点点头。

这类傲慢之极的话,在夏奕骋说来是理所当然的,在齐正听来也是理所当然的。

这干系是不是反过来了?

实在,赵嘉悦一向没有决计减肥,她是吃不胖的体质。但是身边那些同窗同事,但是把减肥当作了毕生的奇迹来斗争的。

夏奕骋转头看向她,问:“怕吗?”

腰带往上一缠,那腰细得都一手就能握住。

夏奕骋一挑剑眉,抓住她的手腕。

作为她的男人,夏奕骋可一点儿也欢畅不起来。

“没干系,归正你穿都雅,我看你就好了。”

“算你识货。走吧,老公带你去干掉那批菜鸟。”

赵嘉悦没听出他话里的醋意,眨巴着星星眼,用力点点头。

本来就瘦,比来受伤加打击,整小我都快弱不由风了。

夏奕骋将手里的迷彩帽给她戴上。

赵嘉悦不是第一次见到了,却还是会心跳加快,因为真的特别都雅。

她仿佛看到了战旗挥动、金戈铁马、喊杀声震天的场面,下认识地抱紧怀里的枪,心跳加快。

用爷爷夏百刚的话说:“这小崽子天生就是为迷彩服为虎帐而存在的!”

夏奕骋皱眉,弹了一下她的脑门。

“你不准跟她们学!谁说男人都喜好肉骨头了?喜好肉骨头的那是狗!”

夏家的男人都传统,讲究把自家媳妇儿养得白白嫩嫩的,然后狠狠地宠在心尖上。

赵嘉悦愣了一下,然后用力点头。

赵嘉悦犹不自知,还退开两步,伸开双臂转了个圈。

他们换好衣服出去,对方的人已经在沙盘那研讨作战计划了。

因而,夏奕骋心头的那点欲火又噗地灭了。只想把人抱住,好好地宠着,将心肝儿都取出来。

“太瘦了,转头很多吃点。”

“我也有这个意义,正想叫人去找你。等着,我去跟他们谈谈。”

赵嘉悦便悄悄笑了起来。是啊,有他在,甚么也不消怕!

“跟肉骨头似的,有甚么好?”

不是时下小女生痴迷的五官精美,戴上假发穿上裙子就成美女的小鲜肉,而是如松柏普通矗立、如山峦普通沉稳的铁血男人。只一个眼神,便足以叫人热血沸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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